第七年了。
七年里他邋里邋遢蹭吃蹭喝,活像一只不知羞耻的狗。
一如十八年前泰国那个混乱的街头。垃圾、狗,和他。
这可能就是导致他一丝不苟强迫症似的美学源头。
他曾无数次梦到那些他尽力掩盖难以启齿的日子。他想抹杀的过去。
北普孔雷的生活是他现在不能想象的过去。他并不怀念那天那夜那家医院。
他是梦魇的起点。他是把现实装满希望又砰的扎破气球让现实重新黑暗的人。他曾是神。
不,他仍是神。
不然这七年他熬过不来的。
所以,我的神。愿你来生安康幸福。
眼前的光虚幻而朦胧,难以分辨真假。他相信那是真的,他眼中的那抹白光。
他抬眼看到那身贴身的西装,擦亮的皮鞋,他又一次向他伸出手。
上一次重生在十八岁。
这次三十六岁。
晚安,我的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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